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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珠海校区2026年第一次超基本学制研究生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域: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学校132号令)及学校有关超基本学制研究生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珠海校区实际,现将超基本学制研究生申请延期至2027年春季毕业的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超基本学制管理内容

(一)超基本学制的硕士研究生允许申请延期至2027年春季毕业,超基本学制期间学校不提供奖助学金。

(二)学籍具有连续性,不得中断。超基本学制的研究生必须通过延期申请并履行注册手续后才能维持学籍。超基本学制且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的研究生,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结业或肄业(退学)处理。申请至2027年春季毕业的超基本学制研究生,也可申请于2026年秋季批次或冬季批次进行毕业及学位答辩。

二、申请及审批流程

(一)研究生本人申请

超基本学制的延期申请应由研究生本人提出,2026年5月27日前填写《北京理工大学超基本学制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经导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所在学域。定向委培研究生还应有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域审核

各学域对提出申请的研究生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研究生的学业进展、延期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填写《珠海校区超基本学制学域审批表》(附件2)。2026年5月28日学域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和相关材料提交至珠海校区研究生院(弘毅楼HF102)。

(三)珠海校区研究生院审核、公示

珠海校区研究生院对提出申请的研究生进行审核。2026年6月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名单在公示栏、北京理工大学(珠海)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研究生院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2026年6月5日前珠海校区研究生院统一将审批通过的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校本部研究生院。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超基本学制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2.珠海校区超基本学制学域审批表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6日

(联系人:兰蕾,联系电话:0756-684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