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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信息

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及课程征集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学域:

学校已启动2026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现将珠海校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指导思想和具体内容按照本部研究生院《关于2026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通知》(研函〔2026〕046号)的有关要求执行(https://grd.bit.edu.cn/pygz/pyxx/237f92e25dca493c81fd5d5bfd0f5df0.htm)。

二、工作内容

本次珠海校区有关工作包括两部分:

(一)培养方案修(制)订

新制订“船舶与海洋工程”(硕博)、“船舶工程”(硕博)、“海鸥班”(硕士)3个培养方案,由海洋科技学域牵头组织。

修订RISC-V班培养方案,由空天信息学域牵头组织。

培养方案框架要求见附件1。

(二)课程征集确认

其他2026级已招生学科(领域),参考本部研究生院培养方案修订要求,可适当调整选修类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由牵头学域(附件2)统筹做好课程征集确认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依托湾区科研平台与产业资源,突出学科交叉、科教融汇与产教融合,设置具有湾区特色的课程和实践环节。

(二)各学科(领域)课程要强化AI赋能,相应教学设计应在教学大纲中有所体现。

(三)原则上2026级研究生课程由珠海校区教师开设;鼓励开设全英文课程、校企实践课程;鼓励港澳高校教师参与授课。

(四)拟承担2026级研究生课程的新任授课教师,须在开课前一学期通过试讲或免试讲,取得研究生课程授课资格后方可开课,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域须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域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负责人、所牵头学科(领域)的高水平专家(每个牵头学科领域至少1人)组成,同时明确1-2名青年教师作为秘书。跨学域的工作由牵头学域负责组织,参与学域应积极配合。

(二)充分论证,确保科学合理。“船舶与海洋工程”(硕博)、“船舶工程”(硕博)、“海鸥班”(硕士)3个培养方案,应由海洋科技学域组织邀请至少5名本学科(领域)高水平教授和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全面论证和评议。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1。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域按照上述要求,有序推进培养方案修(制)订和课程征集确认工作,具体如下:

(一)5月23日前,各学域提交拟新开设及调整课程清单。

(二)5月28日前,各学域提交最终新开设及调整课程清单(Excel电子版、签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件)及教学大纲,同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课程录入。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1,新开设及调整课程清单模板见附件4。

(三)6月10日前,海洋科技学域组织专家完成新制订培养方案的论证,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高质量完成培养方案的递交。

(四)6月10日前,各学域提交牵头的学科(领域)的拟开课清单。开课清单模板见附件5。

(五)6月20日前,海洋科技学域、空天信息学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新修(制)订培养方案的审核。

(六)6月30日前,海洋科技学域、空天信息学域完成新修(制)订培养方案的最终核对和确定。

(七)6月30日前,各学域确认最终开课清单。

新开设及调整课程清单、教学大纲、开课清单分别在上述规定时间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grd@bitzh.edu.cn。

附件:1.本部研究生院通知相关附件

          2.学科(领域)牵头学域一览表

          3.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授课教师管理规定(试行)

          4.2026级研究生新开设及调整课程清单

          5.2026级研究生开课清单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14日

(联系人:朱慧/彭桃,联系电话:3835051/684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