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珠海校区2026年夏季拟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拟毕业生”)毕业流程顺利推进,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培养计划、成绩审核及夏季拟毕业研究生培养环节审核的通知》(研〔2026〕028号)(https://grd.bit.edu.cn/pygz/jwyx/tzgg_jwyx/3af286930c564a13b743a25b1eb3220f.htm)要求,现将珠海校区培养环节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与成绩审核
拟毕业生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和所修课程,认真检查并提交个人培养计划,确保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学分要求等符合对应培养方案的要求,且课程信息与成绩单保持一致。
拟毕业生导师须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对拟毕业生培养计划进行严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系统将自动进行成绩审核,学域将结合系统成绩审核结果和培养方案要求,对拟毕业生培养计划进行复审。
拟毕业生及导师须于2026年4月8日前,在系统上完成培养计划的提交与初审工作。
二、培养环节审核
拟毕业生须按照《北京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实施办法》(研函〔2025〕157号)(https://grd.bit.edu.cn/pygz/jwyx/gzzd_jwyx/d19e6a3fe20a4e338288c050e853440c.htm)要求,在系统上准确填写并提交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实践活动和培养环节审核等相关申请。其中,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实践活动由导师全程负责审核把关,培养环节审核由学域负责。
拟毕业生及导师须于2026年4月12日前,在系统上完成上述培养环节的提交与审核工作。
三、注意事项
培养计划的制定、各培养环节的申请流程、审核规范及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拟毕业生的培养计划、成绩、培养环节如存在问题,请先与导师和学域研究生教学干事沟通确认;若问题仍未解决,可请学域研究生教学干事联系研究生院教学服务中心吴老师(负责培养计划、成绩相关,电话:6846256)或培养办公室彭老师(负责培养环节相关,电话:6846169)咨询解决。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