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提升珠海校区研究生培养质量,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现开展珠海校区2025年第二批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及异地校区导师备案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
(一)申请对象
1.已通过本部人力资源处办理入职手续的教师;
2.已通过珠海校区人力资源处办理入职手续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已通过珠海校区人力资源处办理入职手续且具有国内“985工程”建设高校博导资格的教师(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操作流程
1.导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线上开展。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导师资格认定申请,经学科专业责任教授、校区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获得学校研究生导师资格。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导师资格认定系统操作流程》(附件1)。
2.通过资格认定的导师均须参加2025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并于考核合格后方具备珠海校区上岗招生资格。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异地校区导师备案
(一)申请对象
1.为珠海校区落地团队成员,且在团队建设与发展中做出实际贡献;
2.所在学科及研究方向与珠海校区重点布局、优先发展的学科及方向高度吻合;
3.每学年在珠海校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操作流程
1.各落地团队按要求确认需备案珠海校区的导师名单,完整填写《异地校区导师备案汇总表》(附件2),经团队、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至弘毅楼D座301办公室黄老师处。
2.异地校区导师备案工作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线上开展。经确认的备案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异地校区导师备案申请,经所在学院、学科专业责任教授、校区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获得异地校区导师备案资格。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异地校区导师备案系统操作流程》(附件3)。
为确保研究生导师双选等其他工作顺利推进,请各相关单位组织落地团队于7月16日前完成本次导师资格认定、备案的申请及审核工作。
附件:1.导师资格认定系统操作流程
2.异地校区导师备案汇总表
3.异地校区导师备案系统操作流程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7日
(联系人:黄柳英,联系电话:383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