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现将北京理工大学(珠海)2026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法律博士研究生招考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25年12月5日18:00-12月20日18:00:考生网上报名,在研究生招生网提交报考材料;
2025年12月22日18:00前:考生修改补充报考材料;
2025年12月23日前: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准考名单;
2025年12月24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025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普通招考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测试(见后续通知)。
2025年12月27日起所有考生参加现场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有至少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取得硕士学位。在本科或者硕士阶段接受过完整系统法学教育(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5.当前在法治实务领域工作,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至少有5年法治实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并具有优秀法治实务工作业绩,将来仍计划继续从事法律工作。
6.经所在单位推荐,并同意考生按照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三、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分为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交纸质材料两个环节。考生应提前与报考导师联系确认报考资格。
(一)网报时间
网上填写报考信息请考生按照《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于2025年12月5日18:00至12月20日18:00,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 https://yz.bit.edu.cn/yzbm 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及缴费。
具体报名流程请参照《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提交后,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本人签字(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交至招生单位)。
2.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请关注网上相关专家推荐信要求,推荐信原件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交至学院)。
3.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原件(学校或学院公章、或者教务部门专用教务章、或者学校档案馆/人事档案部门的鲜章有效,彩色扫描原件,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4.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在国(境)外机构取得学位的,除了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扫描全部的原件,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请注意,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能看清盖章和钢印,如果直接扫码看不清,建议拍成清晰版的彩色照片后,再转成PDF上传)。
若没有在本科或者硕士阶段接受过完整系统法学教育(取得相应学位),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5.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证明本人外语水平的证明均可,彩色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6.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其它学习经历等(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7.个人陈述、研究计划、以及至少有5年法治实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证明,共三类材料。其中,①个人陈述,请用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②研究计划,提交以实践问题为中心的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③至少有5年法治实务领域全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请将以上三类材料按序排放,每类材料题目居中,以作区分,彩色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8.本人有效身份证(含身份证的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9.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生证需上传封皮、姓名和学号页、已上所有学期并加盖注册章的注册页,请注意本学期加盖注册章;在读证明需上传2025年9月至12月期间,学校或学院的加盖公章或教务章的在读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10.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同意报考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彩色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提交材料处)。
资格审查通过并予以准考的考生须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在参加综合面试时现场提交给综合面试组秘书。
特别提醒:无论是否录取,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料审查
参照《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所有考生都须通过报名材料初审和资格审查。
1.对考生报考条件及报名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2.学科组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审查,并确认是否准考。
3.通过资格审查确认准考的考生才可以参加下一阶段考核及综合评价。
准考人员名单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官方网站向考生公布。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博士英语笔试及综合考核。
五、外国语水平考试
报考普通招考的准考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能力测试(非英语外国语由珠海校区自行测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本校报考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和学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符合英语考试免考标准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详见招生简章)。
六、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形式:线下形式。
3.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及流程:
(1)考生自我介绍,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由秘书控制时间,不能超时);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并进行回答;
(3)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4)综合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七、录取
1.拟录取要求。依据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和学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珠海校区负责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八、学费及奖助
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万元/年,共计40万元(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九、其他
1.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3.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4.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最终下达招生计划后确定,学科专业目录中列入的导师是否有招生名额,在当年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确定。
十、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jszs@bitzh.edu.cn
联系电话:0756 - 3622551
十一、附则
本工作方案由北京理工大学(珠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本方案中有内容与教育部、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的最新文件冲突,以上级最新政策执行。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