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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姓名:张艳丽

职称:教授

导师类型:博导、硕导

团队名称:涉外法治研究团队

邮箱:zhyl@bit.edu.cn

 

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教育经历

1983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原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1985年7月在职结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事诉讼法专业。

2007年8月在职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3年7月起就职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1987年获得讲师职称,1994年获得副教授职称。

2000年4月调入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原法律系),2009年获得教授职称。

2004年8月至11月在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肯特法学院做访问学者。

2008年至2016年担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职务。

学术成果

著有《民事诉讼理论与制度》、《诉讼程序与制度前沿专论》、《民事诉讼法》、《破产欺诈法律规制研究》、《中国商事仲裁制度》等专著和教材多本。主编《北理法学》第一至第六辑。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杂志》《政法论丛》《法学》《河北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企业破产重整机制多元化研究》,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北京市基层法院家事审判机制改革研究》,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破产审判机制研究》《中国统一社会调解法立法研究》《企业重整法律制度适用研究》等部级课题多项。

教学工作

自1985年起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从事高等法学教学研究工作40余年,主讲课程包括民事诉讼法、破产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指导学生层次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多名学生获得毕业论文和科研成果奖励。

荣誉奖励

获得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第七届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第一届教育部和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中国共青团司法部系统优秀青年称号,司法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等部级奖励多项。获得第十一届北京理工大学校级优秀教材一等奖,第十一届和第十三届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理工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奖等校级奖励多项。

社会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