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研〔2026〕22号)、《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研〔2026〕23号)要求,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珠海校区有关工作的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符合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办法(附件1)的人员,可申请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
(二)符合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办法(附件2)的人员,可申请北京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
(三)在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及专业学位领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增加或调整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申请人需满足附件1、2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完整培养研究生的要求。
(四)为支持新学科、新专业领域建设,申请人经学科责任教授审核同意后,增加“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和“船舶工程”专业领域,博士生导师可不受完整培养一届博士生限制、硕士生导师可不受完整培养两届硕士生限制,但需同时满足“具有该学科/专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及“目前承担与该学科/专业相关的在研课题”条件。
二、具体要求
(一)审批表
审批表封面中“所在学院”填写“珠海校区”,审批表内填写的字体及字号应与示例保持一致,纸质版需申请人手写签字。审批表及带封面目录页的证明材料,用拉杆塑料封面合并装订成一册,不超过50页,相关证明材料应简明扼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提供,确保质量。
(二)证明材料
科研经费应提供加盖科研院公章的证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提供获批证明材料;学术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所在页、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以及我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原件;教材/专著应提供封面、版权页;科技获奖应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授权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兼职人员需提供聘任证明。
(三)师德师风及申报材料审核
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师德师风及申报材料审核意见表》(附件3),单独汇总,无需放入个人申报材料。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将相关审批表、证明材料和《师德师风及申报材料审核意见表》提交至各学域办公室。各学域需按照通知附件中关于博士生/硕士生导师申报材料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全的,不予通过。
(二)请各学域于3月31日12:00前,将通过资格审核的材料纸质版(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格式)提交至研究生院HD301办公室:
1.《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汇总表》《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汇总表》
2.《审批表》及证明材料
3.《师德师风及申报材料审核意见表》
注:申请人材料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学科-珠海校区-申请人姓名-审批表/支撑材料”。
(三)相关工作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点 |
海洋科技学域 |
张娇霞 |
3835267 |
TB204 |
空天信息学域 |
张晓宴 |
3622162 |
ZA508 |
能源交通学域 |
彭恩高 |
6846229 |
TB505 |
前沿交叉学域 |
胡杨慧 |
6846035 |
YA308 |
社会科学学域 |
许晓珊 |
3835850 |
QC304B |
科研院 |
姚诗婷 |
6846192 |
TA207 |
图书馆 |
徐 杰 |
3835010 |
图书馆609 |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研〔2026〕22号)
2.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研〔2026〕23号)
3.师德师风及申报材料审核意见表
珠海校区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7日
(联系人:黄柳英,联系电话:383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