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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评聘

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珠海校区2025年第三批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及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紧密配合珠海校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现开展珠海校区2025年第三批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及异地校区导师备案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

(一)申请对象

1.已通过本部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的教师。

2.已通过珠海校区人力资源处办理入职手续的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需按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并上传至系统提交):

(1)具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称号的,可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与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

(2)具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称号的,可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

(3)具有学校认定的高水平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可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与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

(二)操作流程

导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线上开展。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导师资格认定申请,经学科专业责任教授、校区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获得学校研究生导师资格。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导师资格认定系统操作流程》(附件1)。

(三)培训考核

通过资格认定的导师均须参加2025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并于考核合格后方具备珠海校区上岗招生资格。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异地校区导师备案

(一)申请对象及要求

1.已具备学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本部教师;

2.属于珠海校区落地团队成员,且在团队建设与发展中做出实际贡献;

3.个人所在学科及研究方向与珠海校区重点布局、优先发展的学科及方向高度契合;

4.每学年在珠海校区开展实际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操作流程

1.材料提交

各落地团队根据实际需求,确认拟备案珠海校区的导师名单,完整填写《异地校区导师备案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经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提交至弘毅楼D座301办公室黄老师处。

2.系统审核

异地校区导师备案工作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线上开展。经团队及单位确认的备案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异地校区导师备案申请,依次经所在学院、学科专业责任教授、珠海校区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完成异地校区导师备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异地校区导师备案系统操作流程》(附件3)。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统筹所属团队,于11月10日前完成本次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备案的申请及审核流程。截至上述日期未完成全部审核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附件:1.导师资格认定系统操作流程

          2.异地校区导师备案汇总表

          3.异地校区导师备案系统操作流程

珠海校区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7日

(联系人:黄柳英,联系电话:3835803)